西安市天然气价格下降!
西安市天然气价格下降!
西安市天然气价格下降!本文(běnwén)转自【陕西都市快报】;
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(fābù)
关于下调西安市居民和非(fēi)居民用
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(de)通知
西安市发展和(hé)改革委员会
居民(jūmín)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
各(gè)区县发改委,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(jiānguǎnjú),各开发区发改部门,各城燃企业:
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,结合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变动情况,经(jīng)市政府同意,现(xiàn)就(jiù)下调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(jiētī)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.04元,第二、三阶梯价格按照(ànzhào)1∶1.2∶1.5加价倍率相应调整。调整后(hòu)具体执行标准如下:
西安市居民用管道(guǎndào)天然气销售价格表
自2025年6月(yuè)1日起执行。
各城燃企业要严格落实天然气(tiānránqì)价格政策,认真做好信息公开(gōngkāi)、抄表结算和宣传解释工作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,确保市场平稳运行。
原《西安市发展(fāzhǎn)和(hé)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(zhōngduān)销售价格的通知》(市发改价格〔2023〕21号)同时废止。
西安市发展(fāzhǎn)和改革委员会
2025年5月30日(rì)
西安市发展和(hé)改革委员会
非(fēi)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
各区县发改委,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,各开发区发改部门(bùmén),各城燃(gèchéngrán)企业:
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(yǒuguān)规定,结合省内(shěngnèi)管道运输价格变动情况,经研究,现就下调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(shìxiàng)通知如下。
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(lìfāngmǐ)下调0.04元,调整后具体执行(zhíxíng)标准如下:
(一)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(学校、幼儿园、婴幼儿照护机构教学和生活用气,社区(shèqū)康护、养老福利(fúlì)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(jūwěihuì)等生活用气)2.16元/m⊃3;;
(二)非(fēi)居民用气3.14元/m⊃3;;
(三)车用天然气4.04元(yuán)/m⊃3;。
自(zì)2025年6月1日起执行。
各城燃企业要(yào)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,认真做好信息公开、抄表结算和(hé)宣传解释工作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,确保市场平稳运行。
原《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(guānyú)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》(市发改价格〔2025〕4号)同时废止(fèizhǐ)。
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wěiyuánhuì)
2025年5月30日(rì)
来源(láiyuán):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
本文(běnwén)转自【陕西都市快报】;
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(fābù)
关于下调西安市居民和非(fēi)居民用
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(de)通知
西安市发展和(hé)改革委员会
居民(jūmín)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
各(gè)区县发改委,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(jiānguǎnjú),各开发区发改部门,各城燃企业:
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,结合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变动情况,经(jīng)市政府同意,现(xiàn)就(jiù)下调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(jiētī)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.04元,第二、三阶梯价格按照(ànzhào)1∶1.2∶1.5加价倍率相应调整。调整后(hòu)具体执行标准如下:
西安市居民用管道(guǎndào)天然气销售价格表
自2025年6月(yuè)1日起执行。
各城燃企业要严格落实天然气(tiānránqì)价格政策,认真做好信息公开(gōngkāi)、抄表结算和宣传解释工作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,确保市场平稳运行。
原《西安市发展(fāzhǎn)和(hé)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(zhōngduān)销售价格的通知》(市发改价格〔2023〕21号)同时废止。
西安市发展(fāzhǎn)和改革委员会
2025年5月30日(rì)
西安市发展和(hé)改革委员会
非(fēi)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
各区县发改委,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,各开发区发改部门(bùmén),各城燃(gèchéngrán)企业:
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(yǒuguān)规定,结合省内(shěngnèi)管道运输价格变动情况,经研究,现就下调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(shìxiàng)通知如下。
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(lìfāngmǐ)下调0.04元,调整后具体执行(zhíxíng)标准如下:
(一)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(学校、幼儿园、婴幼儿照护机构教学和生活用气,社区(shèqū)康护、养老福利(fúlì)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(jūwěihuì)等生活用气)2.16元/m⊃3;;
(二)非(fēi)居民用气3.14元/m⊃3;;
(三)车用天然气4.04元(yuán)/m⊃3;。
自(zì)2025年6月1日起执行。
各城燃企业要(yào)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,认真做好信息公开、抄表结算和(hé)宣传解释工作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,确保市场平稳运行。
原《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(guānyú)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》(市发改价格〔2025〕4号)同时废止(fèizhǐ)。
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wěiyuánhuì)
2025年5月30日(rì)
来源(láiyuán):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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